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核准赠与转让的文件,并将材料送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对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处分形成明确的审查责任。因而可以认为,经其签发的转让许可文件,是准许其上市交易。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确需赠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让与人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审查。3.报请同级批准;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独去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较后办理房屋处分登记。
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