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书面申请书提交给村委会。在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基础上,经村委会审核,张榜公布,七天无异议后,张榜公示,报备批准。2.填写申请表格:村民委员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土地呈批书》签署,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印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材料到现场勘察,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字.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章,然后由乡(镇)长签字,然后由乡镇政府审批。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实地勘察。5.检查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6.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完成工程后,应报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由农房部组织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总之,农村土地使用证对农民来说是很重要的,它记录着土地使用情况、土地使用者信息等。如发现土地遗失,应向当地土地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管理层将听取资料,派专人到现场审核,进行地籍测量,符合条件的,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相关法条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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