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变造、盗窃、抢劫、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伪造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对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