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机关处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受害人受伤构成轻伤、严重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明显轻,损害小,或者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不认定为犯罪,不构成刑事案件,应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此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齐全后,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当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就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就意味着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但情节轻,危害小,不构成犯罪,不构成刑事案件,只按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犯有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严重致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28条,《公安机关处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受害人受伤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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