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拥有的一切合法收入,以及一切由其转化而产生的财产权利。其内容包括:(一)双方工资和奖金收入;(二)根据承包合同签订土地、森林、鱼塘等获得的收入;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其他多种经营活动所获收入;㈢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科学上工作,作为在文化领域中产生的精神财产而获得的财产利益,即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举例来说,如专利权有偿转让的转让费;专利权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所获得的报酬;版权人对自己的作品行使发权,商标权等得的报酬;商标权人依合同转让商标权取得的收益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五)一方对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收益;如一方在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出售所得增值部分;(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抚恤金,破产法补偿费用;(八)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九)夫或配偶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或者以一方名义投资成立的独资企业;(十)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十一)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以及(三)婚后为一方购买的投资型保险(受益人是夫或妻一方),以及(十四)信托财产和信托利益。一方在婚后将一项重要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信托时,明确受益人通过信托行为而产生的收益;(十五)股票期权。它是一种新型的家庭财产表现形式。如果夫妇一方在上市企业工作,则公司给予员工以一定的定价权,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以此来鼓励员工。职工在购买了这一权利后,可在行使期内行使,从而获得一种收益。

相关法条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