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出让或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它既可以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持有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注意:(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只对原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土地经过某种程度的开发后,才能转让权利。(3)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附转让。2.折扣入股。其中包括企业发起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国家直接以一定年数折股入股。在进行折股出资时,应遵守下列法律.条例规定: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具备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且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出资者应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注册,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后方可作为出资。3.公司通过租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常见形式包括:向股东租赁.租借给土地管理部门,以及租给其他土地使用者。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注意:1)遵守国有土地租赁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的若干意见》,承租人可以转租、转租、按规定缴纳租金、开发建设完成后,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应当依法登记。(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须经出让手续办理租赁手续。按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原则上不得出租。为此,出资者应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将其出租给公司。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