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告仅提出离婚,法庭将仅就是否离婚作出裁决;如原告还提出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抚养费、财产分割,法庭将一起作出裁决。对原告而言,可对离婚进行单独起诉;对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其他事项可提起诉讼;一次起诉可能需要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与离婚有关的多项诉讼请求可同时提起诉讼,也可分别提起诉讼。离异是一回事,财产分割又是一回事。就是为了方便诉讼,一起审理。但是事实上应判二罪,一是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是财产分割的标准。不能分割财产也不影响离婚判决。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可以要求离婚的一方直接诉至法院离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予以离婚。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结婚登记机关认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对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已经有适当的处理,就发给离婚证书。第32条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时,有关部门可对其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人的;(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屡教不改的;(四)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予以离婚。第33条现役军人之配偶提出离婚请求,除非经军人同意,除一方有重大过失外。在判决中,离婚诉讼与离婚财产纠纷一样,可以要求法院将离婚诉讼与离婚财产分割分开审理,一般而言,单独审理是最好的选择,理由是可以给法院足够的时间来审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也会更加公平、公正。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