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婚前财产是合理的。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成婚前财产,不强制规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对婚前分割财产,写在离婚协议上是有效的。但问题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那只会产生合同的效力,不会产生物权的效力。如确实要分割,建议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