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夫妻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所以,为避免以后出现争议等问题,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需双方确认签字,标明日期、协议份数、其它约定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之间就离婚财产的分割达成的。签署了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未生效,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之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就成了确保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时,一定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所需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协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所等;
2)约定各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共同事由及分割理由;
3)实际状况和被分割财产的权利状况;
4)财产分割原则、方式、方法和标准;
5)每个协议人所拥有的财产的实际状况和权利状况;
6)分割后交付和转让财产的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负担;
8)违反合同;
9)与第三者有关的其他事项,如登记、批准程序等事项。
注意事项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已经存在的份额来分割,而共同共有的财产,则可以自由分割;
2)如果共有人出卖其所占有的份额,则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般说来,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有夫妻二人各一份,签定时需双方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因此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很少出现伪造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情况。但每个人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时,都要注明相关违约责任、日期、协议份数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