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地开始出现退房潮。
因为政策的出台时间和消费者定金的时间有“时差”,深圳.北京.广州等城市的一些楼盘已经在十一月份,大批购房者在9月认购,银行贷款也会有“时差”。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少峰透露,根据其近期从一线市场了解到的信息,9月签约客户中,无法达到银行贷款条件或首付要求提高的客户,最少占同期交易量的1/3,再加上二次调控出台后仍有一些客户抱着侥幸心理抢购,“绝大多数在售项目将面临历史上最大的退房潮”。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示:违反限购令是无法办理的。
限房实施后,由于个别购房者超出了当地规定的限购套数,导致新购房屋不能进行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引发了一系列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大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风险提示,郑重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应详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关注本地区限购住房套数的规定,防止因政策不了解而产生经济和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房地产商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限购等调控政策。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人应在售楼处.营业场所标明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与培训。房主.经纪人.根据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每个购房者的相关政策,并做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退房纠纷。
3.影响力范围。
今年前两个月,加息步履维艰,房地产税“敲山震虎”,在“最严调控”升级的压力下,房价出现了大幅上涨,房地产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房价出现大幅上涨。在新一轮调控高压下,多方期待楼市将出现“理性调整”。“过年生意一落千丈,只是楼市降温的开始。有消息称,随着紧缩政策的逐步实施,调控的“战果”有望在2011年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如何在调控中防止伤害到“合理需求”,成为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般说来,既然是结婚后要买房,那么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很大,而且男方或女方在结婚前已有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也是合情合理的。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非仅仅关注当事人名下是否有房贷,当事人的名下只要是有房子的,就会受到限购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