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初审判决之后将退还保证金。
2.如果判缓刑,在缓刑判决生效后退还保证金。
3.解除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可当场退还。
4.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保释:
(一)可判处控制.单独实施附加刑或拘留;
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5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54条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案件无关;
(二)能够履行担保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四)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第55条担保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担保人遵守本法令第五十六条;
(二)发现被担保人可能发生或已发生违反本法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被担保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不及时报告的,对担保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没有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离开所住城市.县;
(二)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没有违反前款规定的,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能采取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将立即终止取保候审,而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如无违法行为,取保候审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