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下面是小编收集和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一,《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裁定。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第二,根据《婚姻法》第48条,人民法院对所涉抚养、分割、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强制执行。相关个人及单位有责任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