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配偶双方是否离婚,父母对子女均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果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新民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1067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其父母有赡养扶养的义务。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则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子女支付抚养费。严禁溺婴、弃婴及其他致残婴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