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蓬勃发展,青少年婚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最早的“父母命,媒妁之言”,进化到今天,奉子成婚成了一件平常而又可以为人们所接受的事,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结婚,也可以得到亲友的祝贺,那么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未婚先孕的男方抚养怎样处理?下面是本网编辑为你提供的文章,希望对你的认识有所帮助。在法律上,对未婚先孕的夫妻可以通过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来实现,以下内容为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条件。
一、改变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其受到虐待,或者其与子女同住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共同生活,并具有抚养能力的;
4.需要更改的其他原因。按照上述规定,只要有上述任一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如果一方或双方的状况或抚养能力发生很大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其受到虐待,或者其与子女同居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且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合理原因需要更改。)如今许多男女,婚前确定恋爱关系后就同居,双方未作好准备而怀孕,即未婚先孕。之后,由于女方要怀孕,所以一旦决定要生孩子,如果将来双方不打算再结婚,那么女孩们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此时首先要确定男方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第一,未婚先孕生下子女,即非婚生子,可享有下列法定权利:
1.要求与父母一起接受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权利;
3.非婚生子女有权得到父母的保护。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母遗产等权利。所以,未婚先孕的男方对子女有赡养义务,如果拒绝承担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可诉诸法庭。而,男方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要让孩子达到18岁。第二,未婚先孕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户口,因此建议男女双方都要及时进行婚姻登记。一旦父母进行了婚姻登记,非婚生子将更容易获得户口,而父母双方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然而,未婚先孕并不违法,因此一方不同意结婚,另一方由于没有结婚的义务而无法继续主张婚姻。实践中,有许多私法行为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但我们只从法律的角度来解决,当然也不排除未婚先孕后不打算结婚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只能由当事人协商。另对未婚先孕所生的孩子,如男方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女方可以主张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