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在离婚前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庭起诉,请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父母亲与子女的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都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配偶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表现为支付抚养费,因此不直接带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法律顾问提醒,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以上费用应与子女的实际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对贵族学校未征得家长同意,也可拒绝支付购买奢侈费用。另外,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直至十八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义务为孩子上大学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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