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夫妻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反映在离婚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味着。监护权所有权、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决定是否允许离婚,同时决定监护权归属。支付监护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