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
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
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
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
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
外嫁女”是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对于土地补偿费规定了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我们可知,判断外嫁女是否能够取得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在实践中,一般看其是否具有本村户籍,一般还应当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经济生活水平较低、从小在本村居住,在该村仍有承包地等)来确认外嫁女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旦外嫁女被确认为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其就应享有上述土地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