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妥善解决。在以下情况下,女性在争取监护权方面会有很大的优势: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孩子在两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不能达成协议,除非女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孩子同居,一般法院将监护权判给女方;
(二)十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所有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岁或更大了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可,让孩子更愿意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3)对于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儿童,妇女可以优先考虑儿童监护权:
1.女性因其他原因进行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
2.孩子和女人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男方有其他子女;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下,如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如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女方。
(五)男人有不良习惯,如赌博、酗酒等。考虑到其坏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通常将孩子判给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性的思想素质更好,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7)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八)离婚后,哺乳期子女以母亲为原则。综上所述,如果妇女想获得监护权,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有确定的证据,在法院的判决中会有很大的优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