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签订的,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和探望、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书面协议。怎样才能确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并依据以下判断标准:①离婚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其主要内容是离婚财产的分割与赔偿,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的分担等问题,然后签字表示认可。所以,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种“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应予以遵守,充分履行。㈡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它是否有效?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也许会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作出很大的让步,也许是由于两个人的感情因素一时失控而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能因为双方当时就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履行离婚义务。(三)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不具法律效力,但可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很可能在当时离婚协议书中有一项关于财产的约定,是自己被对方威胁才签字,或者隐瞒了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另一种是关于分割共有财产的部分有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一切都符合约定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离婚协议书就不见得写了,不管怎么说,都要遵守协议。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