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婚前买的商品房,这里商品房是指婚前已付完购房款,该房属于婚前买房的一方所有;父母出资买房子给孩子买房子的处理: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在婚前子女名下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外,上述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捐赠。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示赠与的除外。有使用权的房屋,婚前一方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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