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或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构成夫妻共有房屋,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当事人对房屋的价值和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按下列情形处理:1.双方当事人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应予同意;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价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补偿;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惯例一般是:能够实际分割使用共有房屋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于无法分割使用的,可以以另一方为代价获得赔偿。决定分房给哪一方时,要考虑双方的住房状况.要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当双方条件相等时,应当照顾女方。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买房子的时候都是有抵押贷款的,所以当抵押贷款还没还清时,感情就已经破裂了,那么就需要相应的房屋来进行一定的分割,具体的方法要考虑到按揭贷款的情况,换算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