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军队.政党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属于过失。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义务,造成公有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只有造成公有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方可构成犯罪.
5.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为过失犯罪,但也包括主观上的故意犯罪。主观性方面的错误是过失。
6.渎职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工作过程中,对职务的不负责、对职务的不负责、对职务的不负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我们所说的不履行责任,一般是指根据职责应当做而不作是否给予公物.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在一般情况下,犯罪人只是玩忽职守,其渎职行为并未造成公有财产.国家或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一定损失,但是,这并不是很大,而渎职犯罪则使犯罪人不仅有渎职行为,而且还会将公物还给公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所以,对于一般的渎职行为,可以视不同情形给予党政纪处理,但不能对渎职犯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