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孩子有抚育义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养育子女的,另一方应承担一部或全部生活费和教育费。实务中有的当事人为达到尽快离婚或为争取抚养权而做出让步,将在子女抚养费方面做出让步,甚至约定对方不必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有了这样的约定,另一方也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后,父母应承担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离婚时,一方尽管没有要求对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孩子的义务是可以免除的,当一方当事人无法单独承担对儿子的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必须履行赡养义务。我国法律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尽管离婚父母之间就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分配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但这一协议必须以保护子女合法权益为前提。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供必要的超过协议或判决所需金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