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
1.有固定收入的人,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类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由此可以看出,有两个孩子的家长,如果离婚,首先要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就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离异案件中两个子女的抚养权的分配,一般是一方一个孩子,如果两个孩子处于哺乳期间,应全部归女方抚养。在这个时候,男方必须承担赡养费的义务,两个孩子原则上,赡养费不超过每月收入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