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例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等,差别很小,但不表示就没有差。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假如有一个受过较高的教育,就能更好地教育孩子。所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就显得更为重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许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由一方的家长带来。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时间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3.在子女生活环境方面取证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若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是居住环境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还是两全其美,就要看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子女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法庭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下来。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子女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尤为重要。十岁以上的孩子通常比我们这代人更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和后果都基本了解,尽管这样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孩子由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来抚养,也算是对其进行补救。但愿即便夫妻离婚也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实际生活中,如果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事先懂得如何争夺抚养权,这对自己也是非常有益的。归根结底,在清楚了以后,才能知道法官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并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从而使最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