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照这一规定,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且这一义务从孩子出生后一直持续到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并且父母离婚或者分居不会影响该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或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养育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