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的含义。
1.司法鉴定的含义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鉴别和评估的活动。
(1)广义地说,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说,法院委托非医学协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只涉及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率。
3.支付司法鉴定费用。
(1)申请人进行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2)委托司法鉴定的法庭职权范围内的,由法院决定承担费用。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司法鉴定时应遵循下列程序:
1.受司法机关委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鉴定人进行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受托人从其行业中进行委托请求事项。
(1)司法鉴定人是受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
(2)在诉讼案件中,当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时,司法鉴定机构还可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的,一般是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的。
2.接受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书后,应当审查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并作出下列决定:
(1)对符合受理条件且能立即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立即决定受理的,应向当事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到委托材料之日起7天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委托函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在收到来文后7天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由具备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两人担任。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对委托人所要求的事项进行审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中没有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补充性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指定原鉴定人或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其补充文书属于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有关鉴定材料;
(2)原来的鉴定项目遗漏。
5.再鉴定对于重新鉴定,应要求当事人提供与原始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再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执业类别认定的;
2)发送的材料不真实或者不真实的;
3)原鉴定所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造成原始鉴定结论不科学.错误的;
4)原始鉴定结论与其它证据不符;
5)原司法鉴定人员不应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鉴定结论有过错的,作出错误的;
6.复核鉴定不同意鉴定结论的,需要复审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复审鉴定。复查鉴定时,除提交鉴定材料外,还要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件。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应在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编制社会职业司法鉴定文件,应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式三份的司法鉴定文件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存档。8.司法鉴定人员应根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在庭审中,鉴定人应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解释,并回答与鉴定有关的问题。(三)司法鉴定申请书如何写申请人:XXXXXX申请事项:向被告提出。
XXXX协议或合同的真实性(包含签名.印章.非法添加,或篡改等)的法律鉴定。事实和理由:原告XXXX诉被告XXXXXXXXXX纠纷一案,于x月x日开庭审理。审判期间,被告提交了一份XX合同,以证明原来.被告在XXXXXXXXXX日签订了XX合同。但是申请人认为合同是被告伪造的。特别指出伪造地点XXXXxxxxxxx,因此,该合同书系被告以各种非法方式非法制造而成,其真实性和是否具有形成合法程序过程,关心原告的经济利益。为了让贵院查明案情,又为了审判的顺利进行,特申请贵院委派相关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对XXXXXXX进行司法鉴定。此致
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X月XX日司法鉴定将在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法律的公正,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再鉴定.复合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签发及出庭等,这些法律都有具体的规定,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