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规模养殖场都是专业养殖,办了养殖许可证,有些还办了企业,办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是生产经营中断,甚至是终止,对此种情况,拆迁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停止生产后的损失赔偿应依据农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比如,农场要拆迁,这个养鸡场每月盈利十万元,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那停产停业损失应赔偿60万元,假如是永久停产,那么,要根据养猪场改造与职工再就业周期,对停产损失进行核定补偿。对企业来说,特别是那些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停摆损失是很重要的补偿点,然而呢,许多许多企业主往往对房屋比较重视,装备设施等“硬件补偿”,对停产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较大的“软补偿”重视不够,往往造成较大的损失。总之,养殖场本身是居民为赢利而建的,因此,当农场被拆迁时,除了房屋的价值外,还要考虑农场给居民带来的收益,当地居民所能得到的补偿除了养殖拆建的费用外,还要加上日常养殖过程中所消耗的财产和可能带来的收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