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配偶或配偶一方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对夫妇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已故父母的遗产,另一方或双方在婚姻中接受赠与的礼品。然而,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表明某项遗产仅属于夫或妻子一方所有,或者赠与者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仅授予了配偶一方,在此情况下,法律应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一方继承或接收的赠与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