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拥有、共同拥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相关法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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