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并不固定,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年产值确定。一般征用一年的土地补偿费,每年要比当年多得多。法理基础:《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建设、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在这些土地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报批前,应事先征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根据土地所有权,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暂用地的使用者应按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而不建永久建筑。临时性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第28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于临时占用耕地满一年后恢复种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