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的惩治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哪些行政制裁手段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二)款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环保关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第(四)(五)项行政处罚。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参照既定的环保标准,这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