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系XX省XX市XX区X村村民,2000年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养殖业的号召,在本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近10亩经营了一个养鸡场开展经营,养殖数量达到6000余只。2010年张女士家的养殖场被地方政府划入拆迁范围,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11年初,XX市国土局、X区规划局、X镇政府、X区政府陆续对张女士下发了《非法占地处罚通知书》、《违法建设通知书》、《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称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预期将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的用地性质,进行相关建设行为自然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方政府以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由,限期其自行拆除于法无据。
<喜欢我们的文章,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如有拆迁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与我们联系!
张女士系XX省XX市XX区X村村民,2000年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养殖业的号召,在本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近10亩经营了一个养鸡场开展经营,养殖数量达到6000余只。2010年张女士家的养殖场被地方政府划入拆迁范围,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11年初,XX市国土局、X区规划局、X镇政府、X区政府陆续对张女士下发了《非法占地处罚通知书》、《违法建设通知书》、《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称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预期将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的用地性质,进行相关建设行为自然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方政府以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由,限期其自行拆除于法无据。
<喜欢我们的文章,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如有拆迁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与我们联系!
张女士系XX省XX市XX区X村村民,2000年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养殖业的号召,在本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近10亩经营了一个养鸡场开展经营,养殖数量达到6000余只。2010年张女士家的养殖场被地方政府划入拆迁范围,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11年初,XX市国土局、X区规划局、X镇政府、X区政府陆续对张女士下发了《非法占地处罚通知书》、《违法建设通知书》、《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称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预期将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的用地性质,进行相关建设行为自然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方政府以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由,限期其自行拆除于法无据。
<喜欢我们的文章,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如有拆迁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与我们联系!
张女士系XX省XX市XX区X村村民,2000年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养殖业的号召,在本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近10亩经营了一个养鸡场开展经营,养殖数量达到6000余只。2010年张女士家的养殖场被地方政府划入拆迁范围,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11年初,XX市国土局、X区规划局、X镇政府、X区政府陆续对张女士下发了《非法占地处罚通知书》、《违法建设通知书》、《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称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预期将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鉴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的用地性质,进行相关建设行为自然无需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方政府以张女士所建养殖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由,限期其自行拆除于法无据。
<喜欢我们的文章,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如有拆迁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