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修建某广场项目过程中欠缴部分报建费。2007年10月17日,该公司所属地建设局作出欠缴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的行政决定书,要求其缴纳各种欠费的决定。
案例分析
建设局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制订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规费,收取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核算、确定数据准确。如果建设局行政决定中要求该公司缴纳的规费金额不正确。因行政决定是要求该公司缴纳欠缴规费的行政决定,欠缴金额是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欠缴金额不正确的情况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缺乏正当性。
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修建某广场项目过程中欠缴部分报建费。2007年10月17日,该公司所属地建设局作出欠缴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的行政决定书,要求其缴纳各种欠费的决定。
案例分析
建设局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制订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规费,收取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核算、确定数据准确。如果建设局行政决定中要求该公司缴纳的规费金额不正确。因行政决定是要求该公司缴纳欠缴规费的行政决定,欠缴金额是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欠缴金额不正确的情况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缺乏正当性。
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修建某广场项目过程中欠缴部分报建费。2007年10月17日,该公司所属地建设局作出欠缴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的行政决定书,要求其缴纳各种欠费的决定。
案例分析
建设局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制订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规费,收取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核算、确定数据准确。如果建设局行政决定中要求该公司缴纳的规费金额不正确。因行政决定是要求该公司缴纳欠缴规费的行政决定,欠缴金额是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欠缴金额不正确的情况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缺乏正当性。
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修建某广场项目过程中欠缴部分报建费。2007年10月17日,该公司所属地建设局作出欠缴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的行政决定书,要求其缴纳各种欠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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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制订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规费,收取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核算、确定数据准确。如果建设局行政决定中要求该公司缴纳的规费金额不正确。因行政决定是要求该公司缴纳欠缴规费的行政决定,欠缴金额是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欠缴金额不正确的情况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缺乏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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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制订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规费,收取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核算、确定数据准确。如果建设局行政决定中要求该公司缴纳的规费金额不正确。因行政决定是要求该公司缴纳欠缴规费的行政决定,欠缴金额是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欠缴金额不正确的情况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缺乏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