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政府征收办因与郭先生未达成补偿协议,其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提供了货币补偿方式没有产权置换,郭先生提出异议,x县政府没有答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上述规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享有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方式的获得补偿的权利,被征收人房屋补偿方式选择权应贯穿于整个房屋征收补偿过程,而不是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才能享有。因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x县政府在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时只按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剥夺了原告的补偿方式选择权。综上所述,x县政府作出的房屋补偿决定,未保障郭先生对房屋补偿方式选择的权利,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明显不当,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x县政府征收办因与郭先生未达成补偿协议,其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提供了货币补偿方式没有产权置换,郭先生提出异议,x县政府没有答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上述规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享有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方式的获得补偿的权利,被征收人房屋补偿方式选择权应贯穿于整个房屋征收补偿过程,而不是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才能享有。因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x县政府在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时只按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剥夺了原告的补偿方式选择权。综上所述,x县政府作出的房屋补偿决定,未保障郭先生对房屋补偿方式选择的权利,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明显不当,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x县政府征收办因与郭先生未达成补偿协议,其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提供了货币补偿方式没有产权置换,郭先生提出异议,x县政府没有答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上述规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享有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方式的获得补偿的权利,被征收人房屋补偿方式选择权应贯穿于整个房屋征收补偿过程,而不是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才能享有。因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x县政府在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时只按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剥夺了原告的补偿方式选择权。综上所述,x县政府作出的房屋补偿决定,未保障郭先生对房屋补偿方式选择的权利,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明显不当,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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