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否有有效期限?
房屋评估报告是有有效期的。
二、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建委《关于拆迁评估报告有效期问题的批复》,市建委经研究并征询北京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意见后同意朝阳区建委意见,明确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与《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相一致(包括许可证的延长期限)。
但自2011年1月21日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公布并施行,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产物。因征补条例项下的《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拆迁许可证》性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与《房屋征收决定》的有效期是一致的。
所以,拿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征收房屋是否合法的,应该看《房屋征收决定》的有效期。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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