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行政协议能不能撤销?不公平顾名思义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完善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的内容里,我们能够看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条件包括协议的履行、协议的的结果是存在不公平的。不公正、不平等可能有一些强权或者是对当时协议的履行有一些过于苛刻的条件,这类的不平等的协议,不平等的协议在法院起诉能不能撤销呢?针对这个问题杨庆律师通过案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当事人能不能够实现这种约定对当事人来讲是不是公平?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企业要想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必须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的投资额必须大于征地补偿款。在实践中,如果要想进行兼并重组,首先的一个条件是得有兼并的对象,合适的兼并对象得同意才可以,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合议,对方愿意进行兼并。从客观条件来说,完成兼并重组的意愿不是企业单单一方能够决定的,是依赖于第三方的合议和客观条件,所以这个条件在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对企业的履行设定了一个条件,设定了一个障碍。

  该企业面对的另一个障碍是进行兼并重组的投资款要高于征地补偿款3600万。也就是说企业有兼并的对象,有兼并的合议,但是该企业的投资款一步到位,还得高于补偿款3600万。实践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额什么时候到位?各种可能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款是不是到位?这些情况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只要求投资额到位且大于补偿款3600万,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投资款到位的合理安排。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不公平的行政协议能不能撤销?不公平顾名思义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完善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的内容里,我们能够看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条件包括协议的履行、协议的的结果是存在不公平的。不公正、不平等可能有一些强权或者是对当时协议的履行有一些过于苛刻的条件,这类的不平等的协议,不平等的协议在法院起诉能不能撤销呢?针对这个问题杨庆律师通过案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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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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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当事人能不能够实现这种约定对当事人来讲是不是公平?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企业要想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必须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的投资额必须大于征地补偿款。在实践中,如果要想进行兼并重组,首先的一个条件是得有兼并的对象,合适的兼并对象得同意才可以,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合议,对方愿意进行兼并。从客观条件来说,完成兼并重组的意愿不是企业单单一方能够决定的,是依赖于第三方的合议和客观条件,所以这个条件在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对企业的履行设定了一个条件,设定了一个障碍。

  该企业面对的另一个障碍是进行兼并重组的投资款要高于征地补偿款3600万。也就是说企业有兼并的对象,有兼并的合议,但是该企业的投资款一步到位,还得高于补偿款3600万。实践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额什么时候到位?各种可能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款是不是到位?这些情况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只要求投资额到位且大于补偿款3600万,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投资款到位的合理安排。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不公平的行政协议能不能撤销?不公平顾名思义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完善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的内容里,我们能够看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条件包括协议的履行、协议的的结果是存在不公平的。不公正、不平等可能有一些强权或者是对当时协议的履行有一些过于苛刻的条件,这类的不平等的协议,不平等的协议在法院起诉能不能撤销呢?针对这个问题杨庆律师通过案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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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不公平的行政协议能不能撤销?不公平顾名思义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完善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的内容里,我们能够看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条件包括协议的履行、协议的的结果是存在不公平的。不公正、不平等可能有一些强权或者是对当时协议的履行有一些过于苛刻的条件,这类的不平等的协议,不平等的协议在法院起诉能不能撤销呢?针对这个问题杨庆律师通过案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当事人能不能够实现这种约定对当事人来讲是不是公平?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企业要想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必须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的投资额必须大于征地补偿款。在实践中,如果要想进行兼并重组,首先的一个条件是得有兼并的对象,合适的兼并对象得同意才可以,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合议,对方愿意进行兼并。从客观条件来说,完成兼并重组的意愿不是企业单单一方能够决定的,是依赖于第三方的合议和客观条件,所以这个条件在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对企业的履行设定了一个条件,设定了一个障碍。

  该企业面对的另一个障碍是进行兼并重组的投资款要高于征地补偿款3600万。也就是说企业有兼并的对象,有兼并的合议,但是该企业的投资款一步到位,还得高于补偿款3600万。实践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额什么时候到位?各种可能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款是不是到位?这些情况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只要求投资额到位且大于补偿款3600万,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投资款到位的合理安排。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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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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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当事人能不能够实现这种约定对当事人来讲是不是公平?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企业要想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必须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的投资额必须大于征地补偿款。在实践中,如果要想进行兼并重组,首先的一个条件是得有兼并的对象,合适的兼并对象得同意才可以,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合议,对方愿意进行兼并。从客观条件来说,完成兼并重组的意愿不是企业单单一方能够决定的,是依赖于第三方的合议和客观条件,所以这个条件在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对企业的履行设定了一个条件,设定了一个障碍。

  该企业面对的另一个障碍是进行兼并重组的投资款要高于征地补偿款3600万。也就是说企业有兼并的对象,有兼并的合议,但是该企业的投资款一步到位,还得高于补偿款3600万。实践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额什么时候到位?各种可能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款是不是到位?这些情况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只要求投资额到位且大于补偿款3600万,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投资款到位的合理安排。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不公平的行政协议能不能撤销?不公平顾名思义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完善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的内容里,我们能够看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条件包括协议的履行、协议的的结果是存在不公平的。不公正、不平等可能有一些强权或者是对当时协议的履行有一些过于苛刻的条件,这类的不平等的协议,不平等的协议在法院起诉能不能撤销呢?针对这个问题杨庆律师通过案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该案例来源于最高院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在2007年取得了一块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土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搬迁补偿细则,涉案的土地被纳入了搬迁范围。2015年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产搬迁补偿作出了评估,接下来2017年1月区主管部门和该公司签订了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企业统一安置了,主管部门还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书,对企业怎么搬迁、补偿费等这些该协议的主体、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的面积和实物等情况进行了约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以及过渡方式、付款方式等等都进行了约定。

  该案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有相关书面的明确约定,但是该案一个争议点,在协议里约定了一个事项,搬迁补助额预留12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也就是说当时约定有一个履约的条件,该公司必须开展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要大于补偿款3600万。如果条件符合了,那么该公司才可以取得1200万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企业完成了兼并重组,但是投资额小于征地补偿款,那么履约保证金就予以扣除。

  当事人能不能够实现这种约定对当事人来讲是不是公平?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企业要想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必须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的投资额必须大于征地补偿款。在实践中,如果要想进行兼并重组,首先的一个条件是得有兼并的对象,合适的兼并对象得同意才可以,一般都需要先进行合议,对方愿意进行兼并。从客观条件来说,完成兼并重组的意愿不是企业单单一方能够决定的,是依赖于第三方的合议和客观条件,所以这个条件在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对企业的履行设定了一个条件,设定了一个障碍。

  该企业面对的另一个障碍是进行兼并重组的投资款要高于征地补偿款3600万。也就是说企业有兼并的对象,有兼并的合议,但是该企业的投资款一步到位,还得高于补偿款3600万。实践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额什么时候到位?各种可能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款是不是到位?这些情况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只要求投资额到位且大于补偿款3600万,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投资款到位的合理安排。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协议总的补偿金额是2700万,那么预留的履约保证金是1200万,我们算一下,一共占到了45%的比例。也就是说保证金是补偿款的一半了,在现实过程中给了当事人咱们行政相对人很大的压力,因为补偿款保证金所占的比例太大了,明显的是不公平的。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法院最终是撤销了这份协议,撤销的依据就是不公平。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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