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跟有关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呢?如何来判定这类协议的类型呢?近期楹庭律所董国女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企业主,该企业也是遇到了招商引资协议纠纷的一些问题。董国女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来帮大家具体分析下。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运用处置的资产来安置国企的员工,同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会产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先把企业的这块划拨土地先收回来,收回来之后再将这块划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所以说,在这个协议里也包含了涉及国有资源的土地的这种土地资源的出让这种行政职能,约定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对于土地出让金高于土地出让价值怎么去处理等等相关的事项都做了约定。因此无论是从职权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同上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形成了一种行政法上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判定这属于一个行政协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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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运用处置的资产来安置国企的员工,同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会产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先把企业的这块划拨土地先收回来,收回来之后再将这块划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所以说,在这个协议里也包含了涉及国有资源的土地的这种土地资源的出让这种行政职能,约定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对于土地出让金高于土地出让价值怎么去处理等等相关的事项都做了约定。因此无论是从职权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同上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形成了一种行政法上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判定这属于一个行政协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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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企业跟有关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呢?如何来判定这类协议的类型呢?近期楹庭律所董国女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企业主,该企业也是遇到了招商引资协议纠纷的一些问题。董国女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来帮大家具体分析下。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运用处置的资产来安置国企的员工,同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会产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先把企业的这块划拨土地先收回来,收回来之后再将这块划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所以说,在这个协议里也包含了涉及国有资源的土地的这种土地资源的出让这种行政职能,约定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对于土地出让金高于土地出让价值怎么去处理等等相关的事项都做了约定。因此无论是从职权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同上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形成了一种行政法上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判定这属于一个行政协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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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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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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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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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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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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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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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企业跟有关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呢?如何来判定这类协议的类型呢?近期楹庭律所董国女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企业主,该企业也是遇到了招商引资协议纠纷的一些问题。董国女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来帮大家具体分析下。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运用处置的资产来安置国企的员工,同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会产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先把企业的这块划拨土地先收回来,收回来之后再将这块划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所以说,在这个协议里也包含了涉及国有资源的土地的这种土地资源的出让这种行政职能,约定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对于土地出让金高于土地出让价值怎么去处理等等相关的事项都做了约定。因此无论是从职权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同上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形成了一种行政法上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判定这属于一个行政协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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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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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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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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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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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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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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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企业跟有关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呢?如何来判定这类协议的类型呢?近期楹庭律所董国女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企业主,该企业也是遇到了招商引资协议纠纷的一些问题。董国女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来帮大家具体分析下。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运用处置的资产来安置国企的员工,同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会产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先把企业的这块划拨土地先收回来,收回来之后再将这块划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所以说,在这个协议里也包含了涉及国有资源的土地的这种土地资源的出让这种行政职能,约定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对于土地出让金高于土地出让价值怎么去处理等等相关的事项都做了约定。因此无论是从职权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同上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形成了一种行政法上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判定这属于一个行政协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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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该开发商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过也经常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但是,该问题始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该开发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后遇到了一个问题,企业主来了之后,首先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从主体上来说,该协议起码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然后与相关的单位、个人订立的有一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次,协议的签订是行使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了公共服务职能,肯定是由于这种职能存在行使职责的行为。

  第三,协议是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案件中,我们所看到这份协议是关于把那个开发商引进来进行相关的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从协议的主体上来看,一方主体是县级行政主体,另一方就是咱们的开发商。

  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协议呢?实际上涉案的这块土地,要出让的这块土地是一个老的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相关部门想通过出让土地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改制,把企业相关的职工安置的问题解决啊,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然后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操作,通过在社会上去招商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把资产处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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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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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跟有关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呢?如何来判定这类协议的类型呢?近期楹庭律所董国女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企业主,该企业也是遇到了招商引资协议纠纷的一些问题。董国女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来帮大家具体分析下。

  湖北某地开发商与当地的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相关部门给企业一块几十亩的土地,供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另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比较详尽的约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涉案土地始终没有进行供地,拖延了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大概也有十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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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协议是一个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最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论述,行政协议首先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然后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么一种协议。也就是说,去审查某个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我们可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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