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修改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如何维权?楹庭律所路永强律师将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原创声明:本文版权属于北京楹庭律师团,禁止跨平台抄袭,未经允许不得商用,转载需注明“北京楹庭律师团原创”。
城市规划修改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如何维权?楹庭律所路永强律师将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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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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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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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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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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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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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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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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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原创声明:本文版权属于北京楹庭律师团,禁止跨平台抄袭,未经允许不得商用,转载需注明“北京楹庭律师团原创”。
城市规划修改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如何维权?楹庭律所路永强律师将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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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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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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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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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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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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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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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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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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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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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原创声明:本文版权属于北京楹庭律师团,禁止跨平台抄袭,未经允许不得商用,转载需注明“北京楹庭律师团原创”。
城市规划修改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如何维权?楹庭律所路永强律师将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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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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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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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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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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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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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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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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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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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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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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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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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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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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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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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原创声明:本文版权属于北京楹庭律师团,禁止跨平台抄袭,未经允许不得商用,转载需注明“北京楹庭律师团原创”。
城市规划修改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如何维权?楹庭律所路永强律师将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结局这个案子是胜诉,起诉了几个案子都是胜诉,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下面简单说一下,适用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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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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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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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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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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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大量的开发商也就是房地产开发类的企业,找到楹庭律师。因为城市规划和调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微调等等。这些调整导致土地无法开发建设,这样就无法达到购买土地的一个目的,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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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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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就是像这类案子都是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信赖保护利益的一些案件。
所谓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应当存在一些信赖关系,信任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于这份信任和信赖要予以保护,如果确实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那么要给予相对人。
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再就是要注意的就是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机关应当进行讨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可修改。
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这个企业由于某种心理忌惮的原因,一直不敢于正面的予以维权,其次,大家一直沉迷在原来的那种模式,就是还是找关系,托人解决这么大的事儿,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是造成案子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还是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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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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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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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去讲一下。首先先讲一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与相似的情况。
北京某公司99年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开发老年活动场馆,该企业属于台资企业,在购买土地之后,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发现,这个土地的规划已经调整为绿地。
绿地,大家众所周知,绿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老年活动场馆的开发都是不允许的。那么规划条件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无法进行。
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这个台商就进行了多方求助,从2000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15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的时候找到了楹庭律师,在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之后,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办案流程。
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从正式签约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这个案子就是在99年之前,土地的规划性质,在99年前后发生了一个变化,到底是由谁负责,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在购买土地的时候,该土地上面就已经有了规划。因此,这个协议是存在一个隐瞒事实的问题。
当然,其他也有很多确实在购买土地之后,规划进行一个调整,这就属于《城乡规划法》里规定的其他的土地。如果规划调整,以及颁发的一些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收回,同样可以,在此姑且先不讨论。
根据取得所有的证据,楹庭拆迁律师开来案件专家会,案件专家会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评估师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制定了非诉的文件,还有法律意见书。然后启动一些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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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本案例,其他同样适用。如果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控制,这个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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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作出之后再修改的,对于相对人要予以补偿。因此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比较齐全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
本案的要点
1、探究成案原因
拆迁律师路永强律师认为:在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和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地位上的不平等,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咱们作为被管理人的企业,这就是典型的政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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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处理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统筹旧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同新的部门规定和地方法规运用。这一点很重要,很多旧的法规,旧的规章关于此类的补偿提的很少。但是,新的里面很多都提到明确要给予补偿,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多的案例,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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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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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找到核心法律关系,思路清晰,依据明确,证据充足。
4、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结合
因为每个案子和每个案子不一样,每个案子我们都会制定专门的维权方案。所以这里只说了一个大体的思路。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划调整,而使得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类似的这种企业,哪怕是工业企业或者是从事商业的一些企业,获得土地之后,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建设,这样的案例情况很多。
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要着急,首先,联系专门的拆迁律师,当然也可以向我们团队进行咨询。我们有多位专家,可以为大家提供详细的一个帮助。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大家面对面的进行咨询,提供一些办案方案,达到维护咱们权益的目的。我们制定方案咨询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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