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2020年接到很多企业拆迁的案例,实践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办案思路,有的企业主会有这样的心态,先聊一聊,因为现在还没评估,态度也很好,所以有没有必要找律师介入?有的企业主是因为突然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不知所措。

还有的是明明是行政诉讼的案子,却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也有的企业主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错失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那么,在法律的层面,有没有必要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过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宜呢?路永强律师对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例作了总结,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1、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企业主要判断一下,企业的厂房的建设的时候,土地的规划性质到底是不是工业?是不是所建的这种商业的房屋,当时建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商业用途,符不符合当时建造时的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应该考虑一下这条的规定,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从政策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都要予以拆除,要区别对待。

关于补偿方面,补偿决定是核定补偿数额的多少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征收决定是征收的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有的企业主说不愿意被征收,如果补偿有异议,可以在这个阶段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再提补偿决定的时候,那只能是钱多少的问题了。法院无法再进行认定征收的行为合不合法,所以这个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我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征收决定公告超过半年、超过1年、超过2年,甚至超过3年5年的都有,然后过来问路律师该怎么办?着急找律师,每当听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律师的工作就任重而道远,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这些企业主都普遍认为反正没人找我谈,我就不着急,我想什么时候请律师,就什么时候请律师,这可能就是大错特错了。有很多程序已经错过了,想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也无能为力了。这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紧迫性。

2、分析拆除原因

在这类案件当中,如果说主管部门因违建的名义而发生的这种强拆的行为,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有关部门拆除无证房屋的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般有几个原因。

首先,征收的需要,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或者有其他大的项目介入等等,这都属于一类的原因。

其次,因为环境整治的需要,比如因为防治污染、景区建设、景观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岸线整治、港口整治等等这类的环境整治的原因要拆除的。

第三,比如开展了拆违的一些活动。比如要针对某一项违建行为要展开全市范围内不特定对象的拆除整治工作。

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征收的需要,因为这块地要进行征收,比如说有的开发商已经决定在这块进行开发建设或者有了新的大的生产型企业要入驻,或者要建立工业园区等原因,对企业要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拆违行为,一定要分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进行的拆除。

3、行政复议或诉讼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我们办理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很多征收决定是不合法的,都被撤掉了。比如说,某些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没有纳入规划等等,这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比如有的专款专户存储补偿要足额到户,有的没有执行到位。比如有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的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有的是为了别的企业项目的入驻,非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企业的这种征收。这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每年受理的很多案例都会撤掉很多这种征收决定。

当然撤掉的原因有很多种,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里规定的内容,大家有时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看看征收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就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

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判定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拆除。然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楹庭律师团受理过江苏徐州的某案例,在复议过程当中,市主管部门就已经明确表态该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通过内部发函行政指导的方式,纠正了相关部门的一些行为,没有经过诉讼,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撤诉了,因为问题已经很好的解决了。所以说,企业主应该巧妙的利用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相关问题,在专业的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下相关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有效期限。

4、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

如果是征收过程中的这种拆除的,对于历史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在2016年有关部门作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提到了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企业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没有那么严格,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好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另外一个从法律上来分析,《城乡规划法》确认违建的法律基本的法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法》64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如果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一般都是违建,还有一个补偿条款,如果不违反规划的实施,那么只进行罚款,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企业主要提高警惕,增加法制观念。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说上来就给人打官司,不一定是这样。事实上,律师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是非诉,企业主可以想问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其实律师做的很多工作是诉讼,不一定,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做非诉的。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拆迁案件来说,前期的非诉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诉讼还要重要。

比如说补偿标准的认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单以房屋来举例,是按照周边的市场价格还是按照重置价,还是按照成本价?停产停业损失都包括哪几项等等这些补偿标准的认定。另外,评估机构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评估数额以及评估的适用的一些标准等等。

5、非诉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说前期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请到律师的,律师会及时的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的纠正,有可能通过律师前期非诉的这些工作,就不用将来再提起诉讼了,可以防患于未然。在问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把问题解决掉,这个其实是成本更低的一种方式。事实上我们代理企业拆迁的案件过程当中,有绝大多数是不走诉讼,就已经妥善解决了。比如前期的调查取证、前期的谈判、前期的律师函等等就足以把很多问题解决掉,只有说前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才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所以,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法律的需要,再一个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一些事实依据证据,通过法律政策,结合当地的一些环境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之后,由律师出具办案方案,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要如何去做。只有你了解了所有的情况再作出的决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寻求专业律师团队帮助

在这类案件当中,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不要有等、靠、拖,否则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另外,千万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为大家制定初步的办案方案,企业主在熟悉了一些法律政策案例,地方政策等再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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