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楹庭律师曾经遇到过企业让出几十亩的土地,但是迟迟没有予以补偿,后来企业拆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之前曾经让出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的问题。这是在近期律师在办理政企纠纷,特别是企业拆迁案件过程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久远的一些企业,越久远这种情况越突出。路永强律师针对类情况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探讨下相关问题。

基本案情

浙江金华某公司和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区有关部门的案案件。1993年左右,某建设公司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过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以780元每平米获得涉案的土地,1994年又签过一个合同以760元每平米获得了另一部分的涉案土地,并获得了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77平米,四至分别为也是比较清楚。

2015年区有关部门决定对某条道路进行改造工程,并由某项目指挥部实施。2016年3月项目指挥部要求建设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原市国土部门向指挥部作出过一份函件,说明在1993年、1994年获得了1777平米的土地用途是商业。1995年的时候,确权面积是1777,用途为商业住宅,批准权限为70年。让出了后因道路改造,从20米调整为30米,让出了10米,总面积是420平米,又因另一路段拓宽工程一直没有办,1997年根据市有关部门抄告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退让,一是通过对规划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与协商解决,三是让出10米同意建二层予以过渡,给出了三个解决意见。

该公司接受了上面的协商意见,1998年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时,262平米没有予以登记,420平米依然登记在该建设公司的名下,从出让合同登记材料来看,确实262平米予以了退让,但是没有登记420平米,实际登记在公司当中,并分摊了各个小业主。

2017年,道路改造要征收涉案的地块,当时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载明的因为市区总体规划,拓宽退让的262平米,某大街改造又退让420平米,受让地块面积总计600多平米。会议决定,关于退让的补偿金方案予以补偿,并详细说明了怎样补偿,包括利息的如何评定,进行了确认。该公司不服,将区有关部门告上了法院,后来到了高院,获得了胜诉。

法院审理

高院对这个事是怎么认定的?高院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本案适格的原告和被告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已经认定该建设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有关部门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建设公司关于补偿面积以及本案是否追加被告的问题,法院也予以了认定,区有关部门说应当追加被告,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原审法院载明会议纪要的计算方式,确定区有关部门支付本金52万及利息并无不妥。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会议纪要主张补偿权利,该会议纪要是由相关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同时记载了计算方式及利息,是按照2017年银行的参考标准,对本案计算利息应当为标准才是比较合适,因为会议纪要已经确定了,所以判决建设公司胜诉。

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