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公司经与某市区政府协商达成投资意向,投资5000万租赁800亩土地建设渔业养殖并与新农村建设向结合的现代观光农业项目,由区政府提供“一站式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该公司为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

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某些项目行政手续办理缓慢,该公司发现有隐瞒土地性质情况,导致有些手续无法办理,区政府未按约定履行《投资协议》,直接导致项目公司重大损失。长期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公司将区政府诉诸法庭,请求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

经过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行政诉讼法修改施行之前形成的行政协议,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通常做法,一般不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通过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方式寻求司法救济,故依法裁定不予立案。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付法院审查认为,该投资协议符合行政协议本质特征,行政协议作为一种行政手段,既有行政性又有协议性,应具体根据争议及诉讼的性质来确定相关的规则适用,在与行政法律规范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故诉讼时效制度可以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最终最高院撤销了一审二审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本案。

可见2015年5月1日之前订立的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条件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之诉讼时效的适用。

所以在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在符合行政协议条件的情况下,则属于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企业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如果你的企业在以往投资生产中也遇到过和地方政府签订的协议遇到纠纷的情况,自己不清楚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可询问北京楹庭律师。点下面“了解更多”

【案情简介】

某公司经与某市区政府协商达成投资意向,投资5000万租赁800亩土地建设渔业养殖并与新农村建设向结合的现代观光农业项目,由区政府提供“一站式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该公司为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

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某些项目行政手续办理缓慢,该公司发现有隐瞒土地性质情况,导致有些手续无法办理,区政府未按约定履行《投资协议》,直接导致项目公司重大损失。长期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公司将区政府诉诸法庭,请求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

经过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行政诉讼法修改施行之前形成的行政协议,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通常做法,一般不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通过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方式寻求司法救济,故依法裁定不予立案。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付法院审查认为,该投资协议符合行政协议本质特征,行政协议作为一种行政手段,既有行政性又有协议性,应具体根据争议及诉讼的性质来确定相关的规则适用,在与行政法律规范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故诉讼时效制度可以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最终最高院撤销了一审二审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本案。

可见2015年5月1日之前订立的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条件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之诉讼时效的适用。

所以在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在符合行政协议条件的情况下,则属于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企业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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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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