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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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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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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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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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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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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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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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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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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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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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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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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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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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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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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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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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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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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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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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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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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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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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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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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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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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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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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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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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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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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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这些证件就开工建设意味着建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如果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小产权房”,通过住建局的这个答复,还看不出来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从常识判断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性质,但8年前征收时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就不确定了。

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是关于保定住建局对于平台留言的答复,互动交流内容如下:

大致意思是某小区居民入住8年之久,房本仍未办理下来,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随后的答复,因该地涉及动迁情况复杂,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占压土地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土地证注销及新产权登记等后续工作,.....现阶段为旧证注销,待前期手续办结完毕,才能开始新产权登记的办理工作。

为什么8年了,房产证办不下来

这一答复的表层意思很简单,你们那里8年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拆迁工作还没做完,有拆迁户还没签字,他们不签字他们的产权证收不回来不能注销就不能办新证,只有这些工作做完才能开始你们这些新产权登记的办理,是不是简单易懂?

但这里的法律问题琢磨了再三,我还是想跟大家唠叨几句,很多人都买卖过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卖商品房最怕的是什么?产权不清。产权不清将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保定市某小区的情况是不是很类似,入住8年的业主遇到了产权不清,难道怪那些没签字的被拆迁人?

8年房产证办不下来,怪谁呢?

可能从老百姓的思维会有人这样想,但人家不签字也是人家权利,如果拆迁程序合法,怎么可能8年不拆?依据拆迁相关法规,只需要拿相关证收手续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也就是合法的征收可以强拆。

但为什么8年未强征,不具备让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手续,也就是征收手续严重不全,涉嫌违法征收,所以导致被拆迁人不签字也拿人没办法,因为即使违法强拆掉房子,如果没有被拆迁人签字协议,也无法注销人家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旧产权证未完全注销,没有新产权证的情况下,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

我们知道买商品房期房都要问问是否五证齐全,为什么?因为开发商五证不全就意味着后续房产证办理会很麻烦,如果后续开发商五证补齐了还可以办下来,如果五证办不齐,那各户房产证就肯定办不下来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五证中的基础。如果征收国有土地,所有被拆迁人签字之后,收回他们手里的产权证进行注销,注销完后该块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也就是大家通常听说的净地,收回之后通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竞得(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房地产企业n个亿拿地新闻)开发商卖下该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申请五证中的其他四证。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会再多一个程序,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程序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后面程序。

手续不全,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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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到这里可能已经明白了这一答复体现出来的信息量很大,即说明有违法征收问题,还说明有违法建设问题。入住楼房的人应该是签字同意拆迁的部分,他们用自己原有合法产权房屋换成了没有建设手续或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这类问题一般如何处理呢

1、根源一般是涉及征收违法,现在能解决的合法方式只有跟未签字的签字同意拆迁收回他们的产权后注销,然后补齐上面程序办理下来房产证!能否就补偿协商一致或者能否以市场价买下人家房产就难说了。

2、另外方式可能就是已签字入住人依据拆迁协议诉讼维权要求履行协议,可能很多人认为入住了就是已经履行协议了,但给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或者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意味着按合同给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那协议履行义务未完成,但看到该条信息下面回复说多个小区有类似现象。

一个拆字,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拆迁是好事,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生活更好,但不少被拆迁人发现城市确实发展了,生活确实更好了,但那些好似乎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却面临回迁遥遥无期、会迁后房屋质量差、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小区管理跟不上等等,那些传说的拆迁户的富足生活好像都是传说,这是为什么呢?

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有帮助,可能有时你也改变不了多大的结果,但你至少清楚自己权利范围,哪怕是无奈的放弃也是一种选择,法治进步就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懂到懂,从知道权利到使用权利,从需要主动维权到自觉不去侵权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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