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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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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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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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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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2020年11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下面梳理下《意见》提到的其中几个要点,以及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要点一、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要点二、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要点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判断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基本农田征地的权限只能国家相关部门才有,其他的省级部门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权利,所以,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定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要化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因为基本农田的划定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上划定了严格的步骤。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判断基本农田,只需在家的所在地能否看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碑,一般来说,在乡镇都有相关的碑,这就是基本农田保护碑。它里面会说明基本农田的范围,还有相关的图。
依照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另外还有一些界桩,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果您注意一下,可能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证上面也有土地的性质说明,有的上面会叙述是基本农田,这说明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是受严格保护的土地。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