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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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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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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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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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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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近几年,涉及到拆违的一些案件比较多。大家就有一个疑问,房子在建的时候没人管,而现在说是违建就要让你拆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当年建房时为什么没人管?至于为什么让建原因有很多种,现在要以违建的名义拆除,就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就需要以此来进行维护权益。

1、口头认定违建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说口头认定违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行为。对于违建的认定的程序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要结合建房的时间,建房的成因,现在处于什么区域等等这些因素综合来进行考量。

比如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你盖的这块地它不是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已经变成城中村,它就是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现在的这种区位的性质,来定性这个房子是不是实体违法?

2、违建认定要有书面文书,可申诉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再就是对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要给相应的行政相对人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于认定有异议的,大家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请撤销相关的认定来保住自己的房子。

3、确认是单纯拆违还是征收项目

第三就是要调查清楚是单纯的拆违还是有当地的征收的项目。是否有征拆之前先拆违的这种情况。如果是有征拆的项目,则要考虑征收补偿等等这些相关的因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颁布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4、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是不同的

楹庭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违建也分为实体违建和程序违建两大类。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刀切式的拆掉。而有的违建仅仅是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实际上是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这样的违建,可以通过其他的行政处罚而避免被拆除,避被强拆。

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的征拆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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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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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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