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的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来制定。可是,针对房屋征收对评估公司也有所限制和要求,北京楹庭路永强律师为大家做简单说明。
很多企业主会关注评估公司的限制和要求,评估办法规定对评估机构、评估师、评估委员会等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另外很多企业主特别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同一征收项目评估工作中,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范围较大的可以有两家以上承担,但是必须要确定一个牵头的单位。
在楹庭律师受理的几个案件中,比如说浙江某企业案例,情况是对整个县域内的很多家企业进行征收。但是选定评估机构选定了很多家,一个评估机构负责两家或者负责三家,这样把整个评估项目给分解了。这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只能一家,多家的也要有一个牵头的机构。该案件中几个评估机构是公平的招标,通过中标来聘请的,并没有牵头的单位,这个显然是不合法的。
法律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出现评估机构评估不公平的现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几家评估机构是不对的,还有其他的限制是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征收部门牵头作为委托人,像国有土地上一般是街道办或者是住建 部门、建设部门来签订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的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来制定。可是,针对房屋征收对评估公司也有所限制和要求,北京楹庭路永强律师为大家做简单说明。
很多企业主会关注评估公司的限制和要求,评估办法规定对评估机构、评估师、评估委员会等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另外很多企业主特别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同一征收项目评估工作中,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范围较大的可以有两家以上承担,但是必须要确定一个牵头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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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的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来制定。可是,针对房屋征收对评估公司也有所限制和要求,北京楹庭路永强律师为大家做简单说明。
很多企业主会关注评估公司的限制和要求,评估办法规定对评估机构、评估师、评估委员会等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另外很多企业主特别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同一征收项目评估工作中,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范围较大的可以有两家以上承担,但是必须要确定一个牵头的单位。
在楹庭律师受理的几个案件中,比如说浙江某企业案例,情况是对整个县域内的很多家企业进行征收。但是选定评估机构选定了很多家,一个评估机构负责两家或者负责三家,这样把整个评估项目给分解了。这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只能一家,多家的也要有一个牵头的机构。该案件中几个评估机构是公平的招标,通过中标来聘请的,并没有牵头的单位,这个显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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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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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的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来制定。可是,针对房屋征收对评估公司也有所限制和要求,北京楹庭路永强律师为大家做简单说明。
很多企业主会关注评估公司的限制和要求,评估办法规定对评估机构、评估师、评估委员会等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另外很多企业主特别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同一征收项目评估工作中,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范围较大的可以有两家以上承担,但是必须要确定一个牵头的单位。
在楹庭律师受理的几个案件中,比如说浙江某企业案例,情况是对整个县域内的很多家企业进行征收。但是选定评估机构选定了很多家,一个评估机构负责两家或者负责三家,这样把整个评估项目给分解了。这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只能一家,多家的也要有一个牵头的机构。该案件中几个评估机构是公平的招标,通过中标来聘请的,并没有牵头的单位,这个显然是不合法的。
法律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出现评估机构评估不公平的现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几家评估机构是不对的,还有其他的限制是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征收部门牵头作为委托人,像国有土地上一般是街道办或者是住建 部门、建设部门来签订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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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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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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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项目工作相应足够数量的评估师开展工作,有的就只派一个可能很多个企业要评估,只派一个评估师,其他的工作由谁来做呢?工作人员来做,那就不符合相关法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评估业务,这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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