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属于国家公文,那么我们经常见的公文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行政机关下发的公文一般有决议,是适用于会议讨论过程中的重大决策的事项。我们对国家发布的公文要了解一下,咱们见得比较多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比如征收决定等。针对相关问题北京楹庭孟雷律师为大家答疑。

国家机关的公文的类型有多种表现形式,会议纪要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显然根据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的主要情况和一定事项。可见会议纪要是具有法定效力的,非因法定程序不得否定其效力,无论行政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均应当遵照执行。那么所以说会议纪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在我们实践过程当中,在政企纠纷当中,对于会议纪要还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践中,会议纪要会都是用于什么用途?起到哪些作用呢?比如在处理政企纠纷及企业征收、企业拆迁类似纠纷的案例中,我们会收集相关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在办理行政案件包括企业拆迁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

收集的证据一般会用于哪几种场合呢?比如在诉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被告的时候,比如规划的、国土相关的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有相应的规划国土的具体的工作部门负责。起诉的时候可能是正常情况下是以这些部门为被告,因为往往是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作出会议纪要,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规定市县级主管部门与工作部门的关系,那么如果会议纪要的内容已经确定将转化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能,所以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相关的承诺和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有会议纪要确定是由主管部门通过会议决定的内容,那么这时候,行政诉讼被告可能就是市县级主管部门,而不一定以国土规划部门等这些具体的工作职能机构或职能机关作为被告。会议纪要在确定被告过程当中很大的作用,更重要的还是在于会议纪要它本身内容的约定。

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相关部门不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显然是与法律基本精神相违背的。诸多文件特别是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保护民营企业的意见等等,特别是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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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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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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