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年内每增加一项,刑期增加六个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可处六个月以下监禁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㈢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0元以上的;

(四)造成相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

(五)严重损害国家名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海关、外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巨额外汇被骗或逃汇;以及(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每增加一年有期徒刑一年。有条件的,情节较轻的,可以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项,刑期延长一年:

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严重受伤10人以上,或轻伤15人以上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构成二种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致人死亡7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轻伤30人以上的;

(二)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万元以上。【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者,前款人员犯有玩忽职守罪,处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种情形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