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虽不满两岁,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同住;
(2)子女虽不满两岁,但母亲负有不符合抚养条件的义务;
(3)子女尽管不满两岁,但由于其他原因,实际上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4)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5)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6)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上相同,但子女在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而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料孙辈;
(8)十岁以上的子女提出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有关知识:男方要求孩子抚养权提供的证据与上述条件相一致,男方为争取抚养孩子的权利,可以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
2.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证明他们对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十分关心。
3.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例如,在户籍中孩子的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另一方有毒品、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证据。
6.子女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以及祖父母要求并能够协助照料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以上的孩子需要由父亲证明(通常由法院单独询问)8.男方工作能力较强,并能拿出证据,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假如男方真的不同意,自己又不愿放弃,那就去法庭,请律师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就好了。但是,如果孩子已经长大了,孩子自己的意愿也很重要。如果有其它情况,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子女的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