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关于离异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应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儿童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均可负担;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异没有给子女抚养费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前所述,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父母也有可能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这一点从道理和法律上都不能成立。如前妻不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给子女抚养费。千万别以为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除了协议书外,即便没有签定协议书,按理离婚时,如果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并无特别情况,女方还得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